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qym:好评
很不错,交通便利,旁边就是月牙湖公园
刘师帅 :好评
很不错,房间大。旅游很好。可以步行到中山陵,南京博物馆。反正狠推荐
会员2405:好评
服务最差 连叫车服务都没有 前台基本什么都不提供 ,两块钱的矿泉水卖四块。周边环境也不好 吃玩都不太方便,酒店也很陈旧,搞卫生的叽里呱啦说话 影响休息。不建议选择。